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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四川政务 编辑:王星岸 有3177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16条措施
    一、打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七个界限。打破身份界限。废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干部或聘用干部身份的规定,允许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按本人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评聘或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许各类所有制性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推荐、选拨各类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对象和范围。打破地域界限。对从市外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效用不变,直接进行注册登记。打破岗位设置界限。实行评聘分开,允许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有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均可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机关中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组织批准在企事业单位或重点工程任职的工作人员,可申报评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系列界限。实行“双师”及“多师”制,允许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申报评审多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在职与非在职的界限,打破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评审任职资格的限制,对离退休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做出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打破固有工作程序的限制。允许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各类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直接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逐步实现社会化评审。
    二、凡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先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再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毕业后工作满一年,硕士研究生可确定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确定副高级职称。对业绩贡献突出的,可提前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进行转制的科研机构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取消专业技术职务的指标控制。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设置岗位,自行聘任。职务聘任,可在本单位具备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也可在社会上公开招聘。
    四、市、县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工作,可不转工资、行政等关系,保留原身份和编制。但应与所到单位和原单位签定有关合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予以鉴证。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相应职务任职年限的限制。
    五、激活现有人才,鼓励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潜能。提倡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保守工作单位技术商业秘密、不侵害工作单位或所从事相关研究课题的知识产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跨单位兼职,实行多职多薪,其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受影响。
    六、充分发挥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技术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延长高级人才的使用周期。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高级职称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身体健康,工作需要,本人愿意,可工作到70周岁;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副高级职称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身体健康,工作需要,本人愿意,可工作到65周岁。在延长退休年龄期间,用人单位视其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切实发挥老年人才传、帮、带的作用。对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先承担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的,给予重点资助。
    七、加强继续教育,大力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启动自贡大开发急需人才急需知识培训工程,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复合型人才、转型转行人才、创新人才、外经贸人才、旅游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选拨培养。实施好涉及知识、创新知识全员轮训工程。强化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促进各类人才的知识更新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与大专院校联办在职硕士研究生培训班、工商管理研修班,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
    八、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采取特殊措施积极吸纳市外、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对具有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博士后等身份的高级人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点工程项目、大开发重点领域等急需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携带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来自贡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的特殊人才,凡涉及单位编制、增人指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工资总额(基金),一律不受限制。可先进人、后补办有关手续。如接收单位人员编制已满,机构编制部门追加相应事业编制。其家属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属农村户口的,可办理“农转非”手续;对签订正式合同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安家补贴,并提供必要的住房条件。
    九、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我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凡落实了用人单位的,不分市内、市外生源,均予以接收;对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由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先接收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待落实接收单位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和非国有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大力吸引国内外优秀毕业博士研究生来自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招聘我市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市外来自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市里给予专项资助。
    十一、军转干部中具有硕士及及上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在接收安置区(县)不能专业对口的,经市军转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后,可根据市和其他区(县)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的需要和本人意愿,进行调整安置。对不属我市接收安置范围,但具备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引进人才接收安置。
    十二、以项目为依托,对应聘到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含长期和短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协高确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合同鉴证,并提供所需人事代理服务。对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作为我市各类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拨对象。
    十三、进一步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人才按自贡市人事局《关于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关于人事人才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的意见》规定,采取离岗、离职、辞职、业余兼职等形式,从事个体和私营经济或到民营企业工作。
    十四、进一步鼓励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鼓励农业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有偿服务;对参加农业科技承包、离岗、离职领办、创建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并完成任务、作出成效的科技人员,原单位要照发基本工资。
    十五、对要求来自贡工作,具有硕士、博士学位、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要积极收集、汇总、发布相关需求信息,协助联系单位,并提供人事代理等中介服务。对用人单位申报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十六、各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并把人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切实搞好人才规划、制订具体措施、建立人才联系制度、抓好人才梯队建设。要主动关心 、爱护人才,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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